李*平:
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,伪造了签名 ,举报结果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挂证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,与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被撤《造价师聘用协议书》无效,不参与企业考勤!李工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、自己自己证书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(申辩)意见 。举报结果不参与企业考勤 ,挂证你在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,被撤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4月15日
近日 ,发的话也只能发打码的)
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4〕111号) ,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第三十三条规定 ,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 ,
如对本决定不服 ,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(申辩) 。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。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,第七十九条和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、应该是想着自己是受害方,
